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碩士專班第二階段選課須知
一、開始上課日:97 年 9 月 16 日(星期二),當日無課者不須到校。
二、加、退選日期:
97 年 9 月 16 日(星期二)至 97 年 9 月 29 日(星期一)止。
系統開放時間:97 年 9 月 16 日上午 8 時 至 9 月 29 日晚上 10 時
三、選課程序:
(一)學生選課全部以電腦網路方式選課,選課網址:http://kiki.ccu.edu.tw 「教務系統」→「選課系統」→「在職專班選課系統」,相關操作程序請詳閱「選課系統操作手冊」,請同學務必於開放期限內完成選課,並至「檢視已選修科目」再作確認,加、退選截止後,不得再辦理加、退選事宜。
(二)查閱各研究所課程請至「教務系統」→「資料查詢」→「開課資料查詢」→「專班開課資料查詢」,無須密碼即可查閱。
(三)研究所在職生每學期可修總學分數之上限由各系所自行訂定,其下限之規定如下: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三學分,第二學年第一學期不得少於二學分,第二學期之下限由各系所自行訂定。當學期修課有學分下限規定者,未辦理第一階段選課之學生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依「學則」第七條之規定予勒令退學。
(四)加、退選截止日期後一週內(不含截止日),學生應自行列印選課單予以簽章,並經系所主管及指導教授簽章,送交至所屬研究所辦公室統一整理後送教學組存查,「選課單」之內容應與網路選課內容完全一致,如未繳回選課單或有任何疑義均以網路選課資料為準。
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學生當學期修課有學分下限而未達下限規定者,勒令休學。
(二)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,教學組將不再列印發送「學生選課結果通知單」,預計於加退選截止日三週後,請學生自行由教務系統進入選課系統,上網路查詢「選課結果單」並作確認,需要「選課結果單」之學生請自行列印留存;若選課單需加蓋證明章者,請印出本單至教學組核章。
(三)各系所課程均獨立開課,選課系統學生不能自行所際互選,申請所際互選者請上網下載「所際選課申請表」,填妥並先送經授課教師及雙方系所主管核章後,於加、退選截止日前送達教學組登錄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四)學生不得同時修讀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,如經察覺,其所修上課時間衝突科目之成績以零分計算。(本校學則第16條)。
(五)重複修習之科目學分數(碩士論文除外),不得列計於畢業學分數內。重複修習科目由系(所)審定。(本校學則第32條)。
(六)系統篩選:針對所有限制修課人數之科目在系統上作篩選,學生上網路之先後不影響選課結果,第一階段選課後教學組依開課條件執行系統篩選。
(七)各系所開課人數下限如下:(未達開課人數下限而停開之科目,由教學組公告並逕自退選)
|
開課系所
|
開課人數下限
|
|
|
外文所
|
10人
|
|
|
台灣文化碩士專班
|
15人
|
|
|
勞工所
|
12人
|
|
|
政治所
|
12人
|
|
|
戰國所
|
15人
|
|
|
通資數位學習碩專班
|
3人
|
|
|
國經所
|
2學分課程:12人
|
3學分課程:10人
|
|
財金所
|
6人
|
|
|
企管所
|
1人
|
|
|
會計與資訊科技所
|
10人
|
|
|
資管所
|
10人
|
|
|
高階主管管理所
|
10人
|
|
|
法律所
|
基礎必修:12人
|
專業選修:10人
|
|
成教所
|
15人
|
|
|
教育所
|
10人
|
|
|
教學專業數位碩專班
|
15人
|
|
|
犯防所
|
14人
|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